立法會財委會在過去一年通過了65項政府的撥款申請,和上一個立法年度相若。而在審議新界東北前期工程撥款時,主席吳亮星的裁決曾引起爭議。吳亮星認為自己的表現合格,但下年度將不會再角逐主席一職。
吳亮星表示:「我們應該要盡量滿足到議員質疑並監察政府,是責任亦有權利去做,所以主席也盡量在規程上安排。遇到這些項目和財委會處理,我屬新人,所以我很同意,我有很多不斷可以,如果繼續工作的話,這方面有很多提升的機會,或者改善的空間。綜合評分,我認為是合格,我自己認為是合格,但不能夠講得上是高分,但你說多少分,六十到八十分之間。」